欢迎光临山东格瑞德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!

热门关键词:格瑞德冷却塔|格瑞德玻璃钢冷却塔|格瑞德空调机组|格瑞德新风机组|格瑞德新风换气机

德冷风机
您所在的位置:网站首页 >> 新闻中心 >> 常见问题 >> 浏览文章
消防排烟风机有哪些防火标准
发布日期:2018年10月23日
消防排烟风机有哪些防火标准?下面是由德州防排烟通风设备加工厂供给具体介绍 (一)机械防烟的设置部位。依据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标准》第8.3.1条之规定,以下部位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备: 
1、不具备天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、消防电梯前室或运用前室;
2、选用天然排烟办法的防烟楼梯间,其不具备天然排烟条件的前室;
3、关闭避难层(间)。
(二)机械排烟的设置部位。
1、依据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标准》第8.4.1条之规定: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越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,应设置机械排烟设备:
(1)无直接天然通风,且长度超越20m的内走道或虽有直接天然通风,但长度超越60m的内走道;
(2)面积超越100m2,且经常有人逗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无窗房间或设固定窗的房间;
(3)不具备天然排烟条件或净空高度超越12m的中庭;
(4)除利用窗井等开窗进行天然排烟的房间外,各房间总面积超越200m2或一个房间面积超越50m。
联系德冷
全国咨询热线:130-5340-5000

座 机:0534-2316881

传 真:0534-2316881

技术电话:0534-8155533

售后电话:0534-8924796

邮 箱:57166496@qq.com